保安(校卫队)工作职责

作者:----- 时间:2017-05-06 点击数:

 

校卫队在学院保卫处的领导下,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担任校内巡逻任务,依法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发现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物及师生员工人身安全。  

2、负责督促检查校门警卫、登记、验收放行,维护校门安全,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3、负责值班巡逻,严防盗窃、破坏事件的发生,保障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4、负责维护校区内正常的交通秩序,确保进入学院的车辆停放有序。  

5、按时检查学院各值班点的晚间值班及安全情况,做好执勤情况的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6、负责巡逻车辆的安全运行,协助保卫处进行校园摆摊设点的管理。  

7、随时准备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出警,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8、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义务消防工作,保卫学院和教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9、协助公安机关保护好校园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现场。  

10、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等场所的治安秩序。  

11、严格遵守保卫处工作纪律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12、积极完成保卫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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