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管理规定(有配车单位采用此规定)
1、微型消防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次(班长、驾驶员,消防员)不少于3人,统一着装,值班期间应在宿舍或消防站随时待命。
2、接到火灾报警时,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岗位在职消防员到达火灾现场确认,利用岗位上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同时发出出动信号,微型站人员应着好战斗服,在3分钟内到达现场展开灭火战斗。
3、辖区中队到达现场后,微型消防站人员应立即汇报火场情况,接受消防中队统一指挥。
4、白班值班驾驶员每天必须维护保养好车辆和灭火救援装备及时补充消防车辆的油、电、水、气和灭火剂。
5、消防站车库内和大门口严禁停放其它车辆,防止影响消防车辆出动。
6、消防站内的所有执勤战备器材不得用于非灭火和救援行动,非消防车驾驶员不准动用车辆。
7、微型消防站消防员每周必须进行一次消防技能训练,每月进行一次重点部位演练。
8、微型消防站负责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微型消防站消防员应配合消防站做好培训辅助工作,确保培训效果和安全。
微型消防站管理规定(无配车单位采用此规定)
1、微型消防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次(班长,消防员)不少于2人,统一着装,值班期间应在宿舍或消防站随时待命。
2、接到火灾报警时,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岗位在职消防员到达火灾现场确认,利用岗位上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同时发出出动信号,微型站人员应着好战斗服,在3分钟内到达现场展开灭火战斗。
3、辖区消防中队到达现场后,微型消防站人员应立即汇报火场情况,接受消防中队统一指挥。
4、消防站内的所有执勤战备器材不得用于非灭火和救援行动。
5、微型消防站消防员每周必须进行一次消防技能训练,每月进行一次重点部位演练。
6、微型消防站负责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微型消防站消防员应配合消防站做好培训辅助工作,确保培训效果和安全。
防火巡查及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防火巡查应每两小时巡查一次。
二、防火巡查时应携带对讲机等通信工具,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实施扑救。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四、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及时处置火灾隐患。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填写《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及时上报上级主管人员。
五、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单独或结合其他场所设置一间消防宣传培训室,悬挂并放置宣传培训资料及设施,能够开展消防宣传培训。
二、每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年对每名员工至少进行二次消防安全教育。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下列人员需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重点部位、重点工种人员。
六、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组职责如下:
1、灭火行动组负责扑救火灾,平时要熟悉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和水源情况。
2、通讯联络负责火灾报警、火场联络、接应消防车等任务。
3、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火场内人员的安全疏散,并负责抢救被困人员和重要物资。
4、安全防护救护组负责火场安全警卫工作,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防止物资丢失,并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
三、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演练后应填写记录。
四、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说明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