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校园贷”等各类金融信贷的安全教育宣传资料

作者:----- 时间:2017-04-28 点击数:

“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近年来,校园贷等各类金融信贷“风光无限”,快速发展,但其所引发的借贷隐患甚至债务悲剧也频频引爆舆论。据媒体报道,部分校园贷被揭秘陷阱重重,已成高利贷;有人怒斥校园贷“吃人”,成了“夺命贷”……近日,又有一个触目惊心的词汇刺痛了公众的神经——“裸条”借贷。  

一、手段

1、这些平台多打着“零首付”、“免息”、“分分钟到账”的噱头来吸引关注,同时还无担保、宽审核,唯一的要求是在校大学生,只要提供身份证、学生证以及家长手机号、家庭住址等即可。  

2、“裸条”借贷就是以裸体照片替代借条,当发生违约不还款时,放贷人以公开裸照、与借款人父母联系等手段作为要挟的贷款方式。  

3、很多校园贷根本不需要所谓的批准,而是通过线上接头、线下交易的方式,操作极为隐蔽。  

4、理财分析师随机选取了10个开通校园贷业务的平台,在这10家平台中,借款年利率最低为9.56%,最高则可达36.75%;在统计涉及的80家平台中,只有21%平台有较为明确的费率,79%平台的费率较为不明确,甚至为了撮合贷款而隐瞒实际资费标准。  

5、分析师发现,与借款时的通畅无障碍相反,想要顺利偿还校园贷借款,往往要在本息之外再扒掉几层皮:除了借款时就已产生的中介费、手续费、代理费、部分平台扣留的押金等,还包括逾期后高昂的罚息和管理费,名目繁多。而且,这些从一开始即被扣除的各项资费虽然从不曾到过学生手中,学生却依旧需要为这些并没有借到的钱支付利息。  

二、案例

1、借500元,30%周息滚出5.5万:今年3月,河南某高校的一名大学生,通过本人贷款和冒用其他同学身份贷款的方式,从不同的金融平台获得60万元无抵押信用贷款,最终因无力偿还而跳楼自杀。这名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普通学生却借到了60万元的贷款,“奇迹创造者”就是各大校园贷平台。  

2、5月6日,正在学校上课的南昌某高校大学生小谭(化名)也遭遇了“不还钱不准走人”的经历。小谭被三名在贷款公司工作的男子强行带至公司一房间内,遭限制人身自由30多个小时。这起非法拘禁事件,源于小谭半年前办理的分期贷款业务:期限为一年,年利率高达36%。  

3、而“裸条贷”的受害者小丽,最初只是在网络借贷平台借贷宝上借了500元,但在高达30%的周利息面前不堪重负,总欠款达5.5万元,被迫欠下了“裸条贷”,即以手持身份证的裸体照片为抵押借款。  

三、分析

1、融360理财分析师日前对国内十几所高校的在校大学生进行了调研,学校所在地包括北京、河北、天津、南京等地。调查数据显示,有53%大学生给出的理由是出于购物需要(买化妆品、衣服、电子产品等)。  

2、据业内人士披露,在“裸条”贷款的客户中不乏瘾君子、赌徒和“卡奴”,他们除了攀比虚荣、盲目消费,有的还在赌球、赌彩甚至毒品面前不能自拔,当通过合法合规的借贷平台借无可借,只能将“裸条”借贷视为救命稻草——这些学生或许数量不多,但应该得到更多关注。  

3、其借款周利息高达30%,明显是高利贷,属违规贷款;而以裸照作为抵押则违反《合同法》和《担保法》,不仅涉嫌侵犯隐私权,更有敲诈勒索的嫌疑。  

4、2016年4月份,教育部联合银监会印发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未经批准在校园推广网络借贷的要依法处置。  

5、目前银行活期利率在0.35%左右,近期P2P行业年利率约为10%-11%,银行信用卡的逾期年利率平均水平是18%左右,而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为高利贷。也就是说,有些校园贷平台的借款(分期)利率不仅远高于银行信用卡年利率平均水平,甚至已经逾越了司法保护区。  

四、措施

1、大学生应当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在充分认识贷款风险的前提下,根据自己的合理需求和实际经济能力,谨慎使用“校园贷”等各类金融信贷。  

2、如果遇到“校园贷”等方面的纠纷,第一时间同时告知父母、派出所、保卫处、学工处、学院辅导员。  

3、一旦“校园贷”等遭遇恐吓甚至更为极端的方法催债,应当适时报警求助。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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