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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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17-04-27 18:06:18 点击数:

     

     

     

     

    陕财职院〔201516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和来校工作的外来人员安全,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及咸阳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学院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外来务工人员的界定    

    外来务工人员是指成建制或零星在我院从事建筑施工、经商服务等临时务工活动的,不属于学院正式员工的外来人员。  

    二、用工部门的责任    

    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院各用工部门应把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纳入本部门行政管理工作。  

    (一)负责对本部门外来务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防灾害事故等安全教育,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并与外来务工单位或个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配合有关部门调解本部门与其它部门外来务工人员之间发生的民事纠纷。  

    (三)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查处本部门外来务工人员中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四)做好本部门外来务工人员中的其它有关工作。  

    三、外来务工单位的责任  

    (一)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规范及校纪校规教育,严格管理好自己的人,做到遵纪守法,文明务工。  

    (二)建立治保组织,认真检查务工人员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接受保卫部门的检查指导。  

    (三)按照学院用工部门及保卫部门的要求,积极主动办理入校务工手续。  

    (四)负责调解务工人员之间的矛盾纠纷,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查处务工人员中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四、外来务工人员的责任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服从学院管理,配合学院及用工单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自觉维护校园治安秩序,自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发生灾害性事故和意外伤害事故。  

    (三)不得私拉乱接电源,不准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违章电器设备;厨房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不得在施工场地或住地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四)严禁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盗窃和破坏公物,不得扰乱校园公共秩序,影响他人学习和正常生活。  

    (五)进出校门应主动出示《临时出入证》,接受管理人员查验。  

    (六)《临时出入证》不得转让、转借、涂改和伪造;更换聘用单位或离校时,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七)在校内居住期间不得擅自留宿他人或亲属,严禁无结婚证明的男女混住。  

    (八)有义务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查破各类治安、刑事案件。  

    四、严格办理外来务工人员手续  

    (一)任何单位不得聘用无身份证或来历不明的人员。  

    (二)各用工、主管部门在成建制务工单位或外来务工人员进校五日内,必须到保卫处办理有关治安管理手续,填写《外来务工人员登记表》,同时办理《临时出入证》。  

    五、学院保卫处的责任  

    保卫处是学院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凡在学校务工的各类外来人员均须自觉服从管理,不服从管理或无理取闹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  

    1.《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管理责任书》  

    2.《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外来务工人员登记表》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015 629  

     

     

     

     

     

     

     

     

     

     

     

    附件1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保障师生员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及咸阳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与外来务工单位或个人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外来务工单位不得聘用无身份证或来历不明的人员。    

    二、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务工单位必须在五日内,统一携带务工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照片(1寸免冠照2张)到保卫处办理有关治安管理手续,填写《外来务工人员登记表》,同时办理《临时出入证》。  

    三、外来务工单位要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规范及校纪校规教育,严格管理好自己的人,做到遵纪守法,文明务工。  

    四、务工单位要建立治保组织,认真检查务工人员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接受学院保卫部门检查指导。  

    五、务工单位对本单位务工人员的安全负全责。负责调解务工人员之间的矛盾纠纷,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查处务工人员中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六、务工单位车辆必须遵守校园车辆管理规定,不得超速、鸣号等。  

    七、务工人员要自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搞好安全生产,严防发生灾害性事故和意外伤害事故。不得私拉乱接电源,不准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违章电器设备;厨房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不在施工场地或住地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八、务工人员只能在工作场所区域活动,不得无故到教学楼、公寓楼等场所逗留,不得与师生发生冲突。在校园内严禁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盗窃和破坏公物,不得扰乱校园公共秩序。  

    九、务工人员在校内居住期间不得擅自留宿他人或亲属,严禁无结婚证明的男女混住。  

    十、务工人员进出校门应主动出示《临时出入证》,接受学院管理人员查验。《临时出入证》不得转让、转借、涂改和伪造。  

    《责任书》一式三份:务工单位、用工部门各持一份、保卫处备案一份。  

     

    务工单位名称(盖章):用工部门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附件2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外来务工人员登记表  

     

    务工单位:用工部门:编号:  

     

    政治面貌  

     

    照片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婚姻状况  

    家庭住址  

    何时何因进入校园  

     

    本人承诺以上所有信息真实有效,且可以作为审查依据,若出现问题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签表日期: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 2015 年6 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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