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为适应当前校园车辆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新形势,落实“文明校园”的目标要求,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校园内车辆管理办法:
一、总则
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二、机动车管理规定
1.校园内道路遵循行人优先原则,机动车应主动避让行人,禁止鸣笛,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2.车辆进出学院必须遵循一车一杆原则,强行闯杆或有意所造成设备损坏应照价赔偿,造成严重后果或触犯法律者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所有车辆进入校园内,按照地面所标注车位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违者贴条锁车。
4.所有送货车辆进入校园,应尽量避开上课时间。
5.凡来学院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洽谈业务的外来车辆,对接部门应提前在保卫处进行备案。来访人员及车辆凭相关证件,经门卫确认身份后,方可放行,并到指定区域停放。
6.学生原则上不得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
7.无关车辆禁止进入校园。
三、车辆收费标准
凡在校园内停放的车辆,需由车主提供身份证和行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经保卫处审核备案后将车辆信息录入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1.学院自有公务车辆在校园内免费停放。
2.学院教职工(含离退休员工)名下首辆车在校园内免费停放(若教职工名下无登记车辆,可将其配偶名下车辆视为首辆车),第二辆每年收取500元占道费,第三辆每年收取1000元占道费。
3.外聘教师由各二级学院出具相关证明,该学期内免费停放,聘期结束后从系统中删除车辆信息。
4.教职工子女车辆如需在校园内停放,其名下首辆车每年收取500元占道费,第二辆每年收取1000元占道费。教职工子女节假日来学院探亲,不收取占道费。
5.其它车辆占道费为每车3600元。
6.校园内临时占道费收取标准:半小时内不收费,半小时后按每小时2元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每个自然日不超过30元。
7.不收费的车辆:
①进校执行公务的车辆:军车、警车、救护车、消防车、抢险车。
②移动通讯维修车、供水供电抢修车、环境监测车、卫生防疫监测车等。
③金融押运车、邮件运送车、垃圾清运车等。
④上级领导单位到校检查指导工作所乘车辆或印有“公务用车”字样的车辆。
⑤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车辆。
8.需办理占道停放年费的车辆,经保卫处审核备案后,本人至学院财务处缴纳费用,并将缴费收据交至保卫处存档。
本规定由保卫处负责解释,自院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正式施行。